根据我校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材料复核,经核实,批次号为(21450010270001)2021年第1批认定-电子商务师(四级)潘建江等16名考生(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)的理论成绩有评分错误。根据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的第十条规定,现拟决定取消潘建江等16名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考生具体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2)。如对认定事实有异议,请于2023年8月26日前提交陈述材料。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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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
2023年8月21日